|
登錄後之教育訓練
文章日期:2013-03-13
業務員自登錄後應每年參加所屬公司辦理之教育訓練。
財產保險業務員自登錄後一年內,必須參加所屬公司辦理之教育訓練至少三十小時,第二年起,每年必須參加所屬公司辦理之教育訓練至少十二小時,由公司發給訓練合格證明。
前項教育訓練課程科目應包括:保險實務、保險行銷、保險法規、財產保險專業科目(包括保險單條款、承保理賠須知、洗錢防制法、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等)。
業務員不參加教育訓練者,所屬公司應撤銷其業務員登錄。
業務員參加教育訓練成績不合格,於一年內再行補訓成績仍不合格者,亦同。
檔案下載:
目前尚未設定檔案下載。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