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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銷登錄作業


文章日期:2013-03-13


  依據管理規則第10條第1項第3款規定,業務員有死亡、喪失行為能力、終止合約、或其他終止招攬行為之情事者,所屬公司應於異動後5日內,向本會申報辦理註銷登錄,惟業務員終止合約之異動日,應以業務員辦妥異動手續日為準。

  申請註銷需檢附註銷申請書向該登錄公司辦理註銷手續。

  依據行政院金管會96年7月10日金管保三字第09600109310號釋義:

  所謂異動日即為業務員辦妥離職手續之日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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